第214章 不讲理_上山为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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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4章 不讲理

  凌秋君怒火中烧,自己在城墙上日夜翘首以盼,为沈三提心吊胆。

  结果这个家伙竟然一回来就要吃要喝,看这个架势,是要好好大吃一顿的感觉。

  我吃你个爪爪!

  我就知道,这个家伙不是一般人,害的老娘白白担心了这好几天。

  凌秋君转忧为怒,当即抄了把刀就冲了出来。

  结果还没到沈三面前,就看见沈三从马匹上摔了下来。

  凌秋君大吃一惊,连忙从马上跳了下来,巨大的惯性让凌秋君一个趔趄,但凌秋君什么也不顾,连忙来到沈三身边。

  此时的沈三躺在地下,已经昏迷不醒,怀里面正抱着一个血淋淋的包袱。

  “沈三,你怎么了,你不要吓我啊!”

  “沈三!”

  凌秋君连忙抱起沈三一阵晃悠。

  在凌秋君的死命摇摆之下,沈三“终于”缓缓的睁开了眼睛。

  “这……”

  “这是张洪的人头,我……我答应你的,已经做到了。”

  沈三颤抖着把手中的包袱递给了凌秋君,虚弱的说道。

  凌秋君打开一看,果然是张洪的人头,眼泪瞬间就下来了。

  沈三一看,果断的脖子一歪,倒在凌秋君的怀里面晕了过去。

  “沈三!”

  “沈三你醒醒啊。”

  凌秋君心疼的嚎啕大哭。

  在一边的鲁森等人目瞪口呆,鲁森更是惊讶的张着大嘴,半天没合上。

  “我滴个亲娘啊,三爷这招也太高了。”

  “你看看这大姐,别说是责怪了,估计回去得好好伺候。”

  “三爷不愧是三爷!”

  鲁森骑在马上对着后面的几人竖起了大拇指。

  众人齐刷刷的点了点头。

  “鲁森!”

  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
  “沈三伤到哪里了?”

  听见鲁森这边的动静,凌秋君这才发现,旁边还跟着鲁森等人。

  但看着现在的鲁森他们,一个个生龙活虎的,连点伤都没受,凌秋君的脸色当即黑了下来。

  鲁森可是沈三的护卫,难道说,沈三是独自一人去追杀的张洪,而鲁森他们都在一边看戏?

  凌秋君的脑海里面,瞬间浮现出了数个沈三在拼死搏杀,鲁森他们抱着手看戏的场面。

  鲁森他们猛地后背嗖嗖发凉,感觉周围的温度降了不少。

  “我这个……”

  鲁森慌慌张张的下马想解释解释,结果被马凳子绊了一下,脸朝下,一个狗吃屎摔了下去,疼得眼泪都出来了。

  不过想到刚才沈三的话,鲁森也反应过来了,瞬间戏精附体。

  “大姐啊,三爷为了去追杀张洪,一个人足足追了几十里,一人杀了几百个人,才最终追上张洪。”

  “我们也一路拦着张洪的人,给三爷创造了机会。”

  “当时我们三爷已经受了不轻的内伤,我们一个劲的拦着他,不让他去追,但三爷不听啊,他说之前答应过大姐你,一定要把张洪的人头给你带回来。”

  “所以三爷这才内伤加重,虽然外伤没有,但是这一路走来,内伤越来越厉害,我们都劝三爷停下休息,但是三爷说,想快点见到大姐你啊。”

  “我们怎么拦都拦不住。”

  鲁森刚开始说的时候,还是磕磕绊绊的,但是越到后面越流利,说的他自己都信了。

  在鲁森的描述当中,一个重情重诺的伟汉子,形象瞬间树立了起来。

  “三爷这一路,已经支撑了太久了……”

  鲁森最后再加了一个尾音,低头掩面而泣。

  刚才从马上摔下来的这一下,可太特么疼了,正好磕在下巴上了……

  凌秋君见到沈三为了她把张洪的脑袋带回来,就已经心疼外加感动的梨花带雨,此时又从鲁森这里,听到了沈三这一路为了自己拼命。

  哪里还能绷得住?

  女人都是感性的动物。

  很多的事情,就算不是为了自己,但是在女人看来,这所有的源点,也都在自己身上。

  凌秋君搂着沈三的胳膊更加用力了。

  在“昏迷”当中的沈三,听着鲁森的描述,都忍不住在心里面竖大拇指。

  要不怎么说,这个鲁森比老三老四他们都机灵,你看看这么短的时间,就能够心领神会,并且把整个过程描述的激情澎湃。

  人才啊!

  “混账!”

  “鲁森,你跟着去是干什么吃的?!”

  “沈三去追的时候,你就不知道追上去护着点?你这个护卫是跟着白混?!”

  “我告诉你,要是沈三出了点什么事情,老娘我扒了你的皮!”

  凌秋君看着怀里面昏迷不醒,重伤虚弱的沈三,再看了看在一边身材魁梧,但并没有受一点伤的鲁森,当即转移了怒火。

  骂完鲁森之后,也顾不得说什么。

  把沈三扶到了马上,自己也翻身上马,带着沈三往城里跑去。

  鲁森当即石化在了原地。

  我是谁?

  我在哪?

  我要干什么?

  这两口子……都不太讲理啊……

  鲁森欲哭无泪……

  ……

  塞北草原。

  其实最早的时候,这里也并不是一片草原。

  在草原以北,是大片的山麓和森林。

  而随着时间的变化,这片山麓以南的地方,越来越干燥,相较于其他植物,草有着顽强的生命力,就算土壤贫瘠和环境干旱,也可以存活繁衍,欣欣向荣。

  经过长时间的自然演替,这里也就逐渐形成现在的草原。

  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向来是逐水草而居,根据一年气候的变化而不断迁徙。

  每次到了冬天以后,大部分的草原部落都会到草原以北的山麓脚下,那里植被茂盛,寒风也小,能够在那里躲避寒冬。

  此时,已经是秋末冬初的时候。

  越往草原北部走,草原的颜色就愈加斑斓起来。

  在靠近山麓的地方,草原已经遍地被金黄覆盖,这里有着一大片的白桦林。

  金黄的树叶衬托着白皙的树干愈加明亮,泛黄的草场边,堆积着草原胡人整理好的草垛。

  在白桦林的后面,一片一望无际的部落帷帐。

  炊烟袅袅,大漠牧歌。

  这里,是北元的大本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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